负责将部分人防工程确定为避险场所。
2.4.9 市园林局
负责将部分园林绿化用地确定为避险场所。
2.5.0 市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协调组织体系框架
市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协调组织体系框架示意图见附录8.3
3、预警和防御机制
3.1 地震预警级别
根据《南昌市地震应急预案》,地震预警级别分别按照地震的紧迫程度和地震的严重程度划分。
3.1.1 按照地震紧迫程度划分的地震预警
3.1.1.1 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
指对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区域进行的划分,此阶段作中期地震预警准备;
3.1.1.2 地震短期预报
指对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此阶段作短期预警准备;
3.1.1.3 临震预报
指对10日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此阶段作临震预警准备。
3.1.2 按照地震严重程度划分的地震预警
3.1.2.1 一般地震
里氏5.0级≤ M <里氏6.0级地震
3.1.2.2 较大地震
里氏6.0级≤ M <里氏6.5级地震
3.1.2.3 重大地震
里氏6.5级≤ M <里氏7.0级地震
3.1.2.4 特别重大地震
M ≥里氏7.0级地震
3.2 震害防御机制
市内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或省、市政府发出地震临震预报后,市建委将根据《南昌市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启动本预案,全面展开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建设系统部门、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南昌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得力。尤其要加强工程抢险队伍的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平时应做好训练和技术装备准备,明确工程抢险所需设备和物资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存放地点等,建立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的数据库,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保证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1、当所辖地区被列入里氏6.0级以上地震的重点危险区时,由市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建设部门建立位于地震重点灾区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数据库(包括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的分布、规模及其设计、建造和使用概况等);根据震害预测结果组织制定《重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实时监控、临震加固措施与抢救方案》、《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应急恢复方案》、《城市疏散通道和场地安排》、《次生灾害防御预案》等,并纳入我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2、当所辖地区被列入里氏5.0级以上地震的重点危险区时,由市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建设部门建立位于地震重点灾区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数据库(包括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的分布、规模及其设计、建造和使用概况等);根据震害预测结果组织制定《重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实时监控、临震加固措施与抢救方案》、《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应急恢复方案》、《城市疏散通道和场地安排》、《次生灾害防御预案》等,并纳入我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3、当所辖地区被列入里氏4.0级以上地震的重点危险区时,由市领导小组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当地建设部门建立位于地震重点灾区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数据库(包括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的分布、规模及其设计、建造和使用概况等);根据震害预测结果组织制定《重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实时监控、临震加固措施与抢救方案》、《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应急恢复方案》、《城市疏散通道和场地安排》、《次生灾害防御预案》等,并纳入我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