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全面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大对各农资经销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种植养殖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检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整治力度。重点检查经营户的经营台帐,农、兽药标签、标识,集中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和经销过期或假劣农药和兽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开展多种形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试点,逐步建立农药、兽药生产和经营追溯制度;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建立一批经营规范、质量可靠的农资放心店。
2.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包装和认证标识的使用,对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开展已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识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启动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工作,推进产地编码应用,实施农产品“身份证”计划,对重点产品、重点产区进行包装标识执法检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强农、兽药使用技术指导,建立高毒农、兽药定点登记经营制度,在种植养殖基地建立农、兽药使用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定认证工作。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的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批发市场和大中型超市开辟“绿色食品”销售专柜。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的建设,定期公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和获证产品名单,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专项检测与认证的抽查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各县市要组织1--2次以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农兽药残留监控为重点的例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