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市委一届九次会议精神以及《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坚持以扶贫开发总揽农村工作全局,把扶贫开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任务,实行扶贫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紧紧瞄准贫困人口,以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为重点,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大力推进贫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培育增收产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6、“十一五”扶贫开发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和工作原则:
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加快解放农村生产力,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资源,走出一条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脱贫的路子,彻底改变农村贫穷落后面貌。
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资源开发与人力开发并重,着力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促进贫困人口全面发展。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推进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计划生育等有机结合,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
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原则。瞄准扶贫工作目标,整合各种扶贫资源,集中力量实施重点村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扶贫到户措施,使所有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
坚持整村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继续把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治本之策,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突出培育优势产业和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努力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迈进。
坚持项目整合、资金捆绑的原则。建立扶贫开发多元化投入机制,集中整合各类涉农项目,捆绑各类涉农资金,广泛吸引社会投入,积极动员群众投资投劳,最大限度地增加扶贫投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优越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有效组织,国家的有效扶持,社会各界的鼎立相助,广大贫困农户的自身努力,共同推进扶贫开发事业的发展。
7、“十一五”扶贫开发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基本完成684个重点村整村推进建设任务,基本解决2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逐步增加32万低收入人口收入,返贫率控制在5%以内,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1513元提高到2010年的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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