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民监督
鼓励市民参与市容环卫作业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监督,各管理部门及企业可通过建立意见箱、发放联系卡、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与市民进行互动,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落实措施给予解决。
六、考核评价
作业规范化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是提升行业形象、打造行业流动靓丽风景线的保证,是推动行风政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强化企业不断加强自身管理的主要手段。
(一)管理部门对服务单位的考核评价
1、作业规范化建设纳入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作业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政府评定中。
2、区局每季对企业在规范化建设的日常推进和落实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将考核评价结果上报市局。
3、市、区两级组成联合考核组,每半年对企业在规范化建设的日常推进和落实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4、组成专家评定小组,每年对各服务企业在规范化建设的日常推进和落实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5、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采购环卫作业服务招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市民评价
通过社区管理部门、物业部门,以及中介机构组织市民对环卫作业车辆的作业现状进行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社会评价中。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7-2007.8)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二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二)推进阶段和建设目标(2007.8-2008.12)
1、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工作职责及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作业标准,强化过程监控,取得工作实效。
2、各市容环卫车辆服务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自查整改。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上海市市容环卫规范服务企业申报表》(样式见附件4),上报至上海市城市保洁管理处。
3、由专家评定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价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单位,市局将统一颁发“上海市市容环卫规范服务企业”铜牌。
4、2007年力争全市环卫车辆运输单位作业规范化建设率达到50%,2008年度力争基本完成作业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