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以改善贫困乡镇卫生院和贫困村医务室基础设施和医疗条件为突破口,以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为重点,以推广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为手段,以保护农村劳动力和减少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目标,努力改善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和医疗条件,提高农村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贫困农民健康水平。
三、目标任务
(一)具体目标
通过各方努力,基本完成我省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镇卫生院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使农村基本医疗条件得到改善和装备,结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和大病救助的实施,逐步建立起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以此解决贫困农民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的目标。
(二)具体任务
1、2007-2008年省扶贫办和省卫生厅每年各安排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我省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采购。
2、按照贫困乡镇卫生院和贫困村卫生室的实际需要,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培训。鼓励和帮助贫困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以合作医疗方式解决他们无钱看病的问题。逐步改善我省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服务环境,做到院容整洁美化,院风端正;人员精神端庄,敬业负责;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
3、贫困地区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常见病诊治等项工作。原则上每个贫困村设一个卫生室,配发一定数量的医疗器械设备,其费用由省卫生厅安排解决。村卫生室用房要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由办医主体解决,一般要做到诊断、药房、换药打针三室分设。通过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
四、具体措施
各级扶贫部门及卫生部门,要结合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将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所有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及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从根本上改变我省农村卫生工作薄弱现状,促进我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从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脱贫致富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