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好扶贫开发重点村电力设施建设与用电服务工作的通知
(陕扶办发[2007]9号 2007年1月30日)
各市、县扶贫办(局)、供电局(电力局):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与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共同推进陕西电网‘十一五’发展暨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的会谈纪要精神,省电力公司从2006年10月起,经过4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建成10千伏线路358公里,低压线路2445公里,新增配变电设施200台7190千伏安,工程涉及7市、22个县、293个乡镇、180个行政村,受益农民51974人,于2006年10月在省公司直供直管区域内实现了“户户通电”的目标,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与国电公司提出的“户户通电”任务。为巩固“户户通电”工程建设成果,提高供用电服务质量,保证贫困地区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省扶贫办和省电力公司决定,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过程中共同做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的电力设施建设与用电服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电力建设是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贫困面较大、贫困人口较多、贫困程度较深。为农户、为农村经济可靠供电是促进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和推动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省电力公司高度重视农村电网的发展和改造工作,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多方投资,全省农村电网的改造和建设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紧张的状况得到了缓解,能源环境和人居条件明显改善。但由于受多方面条件的制约,目前我省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电力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些通过电网延伸仍无法通电的边远地区群众的用电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发展新能源和实施移民搬迁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加强电力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仍是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加快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二、发挥部门优势,合力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的电力设施建设和用电服务工作
各级扶贫部门和电力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发挥部门优势,结合《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和陕西电网‘十一五’发展目标,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分工负责、分步实施,共同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的电力设施建设和用电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