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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职成〔2007〕26号)


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现将《关于本市推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实施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附件:关于本市推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意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关于本市推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意见

  为了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06〕10号)中提出的“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集团化和连锁化。以品牌职业院校、示范性职业院校为龙头,联合社会办学单位、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对口支援地区学校等,与社区、企业(行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现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的联动,促进职业教育内部以及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的互通,率先在电子信息、机电数控、交通物流、建筑、轻工、化工、旅游、现代艺术、现代护理和现代农业等10个领域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有关任务,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发挥职业教育优质资源的带动作用,促进职业教育紧密贴近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需求,现就本市组建10个领域职业教育集团推进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意义和作用
  (一)推进校企合作。通过集团的组建,促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更紧密地联合,共享教育培训条件、实训岗位和教育培训师资等资源,形成校企双方人才资源优化和集聚机制;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科研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加快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集聚和服务社会的功能拓展。集团内中高职院校共享教育资源,实现信息、人力、教学设施和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的共享、整合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教育投资的最大效益,努力扩大公共服务职能,促进教育公平;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成人教育和职后培训机会,承担更多的社会服务项目,形成职业教育新的发展点。
  (三)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培养途径优化。突出就业导向、工学结合,促进集团内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专业标准,紧贴产业、行业发展水平和职业岗位需求,逐步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优化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途径,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
  (四)推进学生不断发展能力和就业素质全面提高。在集团内建立各职业院校的衔接、沟通和弹性学制,实现中高职教育与培训的联动发展,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建立集团内行业企业优先选择优秀学生制度,构建就业信息网,优化学生就业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组建集团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拓宽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提高职业教育的服务功能,促进职业教育紧贴经济社会实际,满足受教育者的需求,以校企合作为重点,培养与现代产业相匹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组建具有集聚优势和发展活力的职业教育集团。
  (二)组建集团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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