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疆弘庆康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库房地址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疆弘庆康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库房地址的批复
新疆弘庆康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库房地址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药品库房地址由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号变更为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14号,其它许可事项不变,请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