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各处室、各部门的应急工作;审查城市桥梁较大事故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市质监站
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4)市安监站
组织有关专家指导事故调查与处理;负责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络,必要时,请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5)市建委质量安全处
负责与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省建设厅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指挥小组正副组长及时参加市政府的有关会议;组织事故的调查。
(6)市建委勘查设计处
负责建立城市桥梁应急专家库;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城市桥梁专家开展技术指导;负责城市桥梁应急科技研究计划和成果管理。
(7)市建委工程建设处
协调各相关单位为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
(8)市建委建筑管理处
组织、协调参加应急救援的施工企业顺利开展工作。
(9)市建委城建经济处
组织委属施工企业为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10)市建委计划财务处
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负责城市桥梁事故损失的汇总上报。
2.1.5 专家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指挥小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小组的咨询机构。指挥小组专家工作组由城市桥梁的设计、施工、运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参加市建委指挥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小组的指派,实施技术支持。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工作准备
应急机制的建立和资源准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水平。
3.2 日常维护
城市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检测检查由各桥梁的管理单位负责。各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桥梁进行检测,建立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3.3 隐患处置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对及时发现桥梁险情、避免恶性事故的人员给予奖励。有关部门接报后,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4 应急响应
4.1 事故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