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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城区内城市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以及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以及市交通局、公路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管辖的城市桥梁,由各单位制定相应预案,并接受市政府城市桥梁应急组织指挥系统的统一指挥。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建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建委成立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1 指挥小组组成
  组 长: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市建委各副主任、纪检书记、助理调研员
  成 员:南昌大桥管理处处长、市质监站站长、市安监站站长,市建委办公室主任、质量安全处处长、勘查设计处处长、工程建设处处长、建筑管理处处长、城建经济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
  指挥小组成员未在昌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排序递补。
  2.1.2 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指导和协调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城市桥梁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省建设厅报告、通报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2.1.3 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和主要职责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南昌大桥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南昌大桥管理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市质监站站长、市安监站站长、质量安全处处长、勘查设计处处长、工程建设处处长、建筑管理处处长、城建经济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
  主要职责: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同专家工作组专家进行联络。
  2.1.4 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南昌大桥管理处
  起草防止城市桥梁较大事故的有关技术文件;了解城市桥梁较大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判定事故的等级,提出启动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报送指挥小组批准后执行;负责安排指挥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参加指挥小组会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全市范围城市桥梁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2)市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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