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7〕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三日
南昌市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建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工作准备
3.2 日常维护
3.3 隐患处置
4 应急响应
4.1 事故分级
4.2 预案启动
4.3 响应程序
4.4 新闻发布
4.5 后期处置
5 应急结束
5.1 结束程序
5.2 事故调查
5.3 总结建议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通讯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运输保障
6.5 医疗保障
6.6 物资保障
6.7 宣教演练
6.8 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管理与更新
7.2 沟通与协作
7.3 奖励与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
7.5 预案的生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应对全市城市桥梁可能出现的较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桥梁较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故危害范围的扩大。
1.3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