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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7〕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三日

南昌市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建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工作准备
  3.2 日常维护
  3.3 隐患处置
  4 应急响应
  4.1 事故分级
  4.2 预案启动
  4.3 响应程序
  4.4 新闻发布
  4.5 后期处置
  5 应急结束
  5.1 结束程序
  5.2 事故调查
  5.3 总结建议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通讯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运输保障
  6.5 医疗保障
  6.6 物资保障
  6.7 宣教演练
  6.8 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管理与更新
  7.2 沟通与协作
  7.3 奖励与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
  7.5 预案的生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应对全市城市桥梁可能出现的较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桥梁较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故危害范围的扩大。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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