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皖粮财函[2007]112号)
各处室、中心: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皖政办〔2007〕30号)等文件精神,作为政府机关理应在推进节能降耗、降低运行成本为重点的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节约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摄氏20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尽量利用自然光照,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淘汰白炽灯,做到出门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等空耗现象。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减少待机消耗。局机关服务中心应结合机关大院的实际情况,提出机关大院公共区域的节约用电方案。
二、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安装或更换感应型龙头和节水型卫生洁具,杜绝“长流水”现象。科学设置办公区、宿舍区绿地和景观环境灌溉用水周期,力争内部绿地养护使用再生水,减少使用自来水。提倡驾驶员自己清洗车辆,禁止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车辆。局办公区、宿舍区绿地和景观环境灌溉用水要实行分表计量,杜绝人为估计,乱摊费用。
三、节约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编制,购置公务用车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车型。一般性公务活动,提倡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和集体乘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燃油和维修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
四、节约话费。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提倡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利用IP电话、互联网和电子邮件商洽工作。拨打电话时要讲求工作效率,尽量减少通话时间,严禁用办公电话聊天、打声讯电话。限制市外电话开通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