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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7〕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三日

南昌市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
  2.1 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2 市燃气管理机构的职责
  2.3 城市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2.4 专家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日常预防和预警机构
  3.2 预警预防行动
  四、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理
  4.2 分级响应
  4.3 情况报告
  4.4 响应行动
  4.5 应急通讯
  4.6 指挥协调
  4.7 应急支援
  4.8 新闻发布
  4.9 响应结束
  五、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价
  5.2 调查报告
  六、应急保障
  6.1 指挥保障
  6.2 通信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宣传、培训与演习
  七、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
  7.5 预案的生效
  八、附录

一、总 则

  1.1 目的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在城市燃气系统的重大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燃气管理机构、供气企业、咨询机构等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1.2.2 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为主体,统筹安排政府相关部门、管理机构、供气企业、咨询机构应急工作任务,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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