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其他有关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工作。
2.1.3 指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市政府应急委员会联系,根据本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联络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1)组织协调城市供水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市应急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贯彻省、市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南昌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2.2 专家工作组组成与职责
专家工作组由规划、安管、卫生防疫、供水、水利、环保部门专业人员及大专院校生化专业人员、水质检测人员、城市供水企业的专业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参加市应急指挥工作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市应急指挥工作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市应急指挥工作组的指派,对事故发生地给予技术支持。
2.3 城市供水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城市供水企业应建立应急组织机构,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检测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定期进行城市供水设施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的演练工作。
三、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 监控机构
供水、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验、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南昌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城市供水运行预警工作,对城市供水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3.2 检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