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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乌鲁木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库房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乌鲁木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库房的批复


乌鲁木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增药品库房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乌鲁木齐王家梁二队新增药品库房,库房面积200平方米,其它许可事项不变,请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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