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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疆正大新卫药业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疆正大新卫药业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的批复
新疆正大新卫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易力汗江变更为张建体、注册地址由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21号变更为乌鲁木齐市新民路药材巷5号,其他许可事项不变,请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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