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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
(陕扶办发[2007]23号 2007年3月2日)


各市、县(区)扶贫办(局),商务局:
  为了切实改变我省扶贫开发重点村的落后面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省扶贫办、省商务厅决定,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在构建我省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的过程中,共同做好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工作,以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顺畅的双向流动,有效拉动农村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市场商品的质量,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对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我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贫困面较大、贫困人口较多、贫困程度较深。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差距大、农村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更加剧了农村商品流通的困难,这已经成为贫困地区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商务部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以来,全省农村商品流通不畅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得到初步的加强。目前,我省的贫困县中,有42个县已被列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还有35个县尚未列入试点范围,“双百市场工程”的16个省级项目中有11个项目的实施区域在贫困县(区)。另一方面,在贫困地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用品“买难”和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努力解决这一问题,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和农民增收产业建设,加快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为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挥部门优势,合力做好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商品流通网络和农民增收产业建设
  各级扶贫部门和商务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发挥部门优势,根据《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陕西省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三年(2006-2008)实施规划》和《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陕商发[2006]65号)的要求,明确目标、严格标准、分工负责、分步实施,共同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商品流通网络和农民增收产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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