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理确定项目的人均投资强度
鉴于这次项目覆盖的是最贫困的区域,面临的难度大,各市县可将人均投资强度掌握在2000元人民币左右。按照这个投资强度估算,全省大约可覆盖60多个乡、500多个村、5万多贫困户、20多万贫困人口。到县投资总额明确之后,各县可根据人均投资强度测算出项目大概能覆盖的乡、村、户和人口的数量。
五、落实项目的国内配套资金
按照2000万美元的配套资金总额,三市及省本级按比例应配套的资金分别是:榆林市789万美元,延安市789万美元,宝鸡市394万美元,省本级28万美元。按照省政府2006年2月8日的专题会议决定,市县的配套资金由三市政府负责解决,省级机构建设与管理配套资金由省财政负责解决。预计项目2009年开始实施,实施期为五年。三市要从2009年开始配套,分五年配套到位。省级机构建设与管理配套资金,从项目开始实施起,由省财政分年配套到位。
六、落实世行贷款的还贷责任
预计项目将在2014年以后开始归还世界银行贷款本金,大约每年归还十一分之一。从使用贷款起计算利息,分年偿还。按照世行五期项目探索团备忘录精神和省政府两次专题会议精神,市县的世行五期扶贫项目贷款,由榆林、延安、宝鸡三市政府负责归还;省本级机构建设与管理使用的世行贷款,由省财政归还。
七、落实项目的前期准备费用
世行五期项目前期准备周期长,预计在一年半以上,且过程复杂,所需费用较大。市、县项目前期准备所需的费用,由市政府负责解决。市、县扶贫办提出费用项目和用款计划,市政府相关部门分年度给予安排。省本级所需前期准备费用,由省扶贫办分年度提出用款计划,省财政厅分年审核并给予安排。
八、成立项目的实施管理机构
世行五期扶贫项目需要有各级扶贫办领导下的专职项目实施管理队伍,有关市、县、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可成立扶贫办外资项目办公室,所需人员编制,从各级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现有人员编制中抽调,项目实施结束后即撤消。各级项目办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逐年列入预算安排,财政困难县由各市负责解决。
九、及时办理项目的国内立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