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抓好全省扶贫开发重点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通知
(陕扶办发[2007]32号 2007年4月4日)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县(市、区)扶贫办(局):
在新阶段,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扶贫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扶贫开发重点村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抓好村级班子建设,对搞好扶贫开发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更加扎实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省委组织部、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决定,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全省扶贫开发重点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争把全省的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扶贫开发重点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是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好形式、好抓手、好平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成效的好坏,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党支部。省委、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按照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和“五个好”的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促进全省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把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培训作为加强贫困地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不断提高贫困村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使全省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
二、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合力抓好扶贫开发重点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各级扶贫部门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发挥部门优势,统一规划、因村而宜、分工负责,共同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
扶贫部门要做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基层党组织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现状的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并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对每年启动建设的重点村建设计划要及时反馈到同级组织部门。组织部门要优先将每年启动建设的扶贫开发重点村列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计划内。扶贫部门的重点村建设要与组织部门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计划安排、资金投入、人员培训等方面,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