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断创新发展模式
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既取决于市场机制,也离不开政策引导。要围绕实施产业政策,切实加强产业政策与财政、金融、土地、环保、外资政策的相互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引导全省钢铁企业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本省实际,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大中小型企业集中布局、相互联合、内外兼顾的新型发展模式。
1.实行“助大做强、助特做精”的财政金融政策导向。要以补助、贴息、税费减免,扩大授信、增加贷款、组织贴现、下浮利率以及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非上市企业债券融资等方式,增强筹资能力,扩大资本积累,引导和鼓励骨干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实现技术装备大型化,生产过程连续化、紧凑化、高效化,上水平、上品种、创名牌。积极发展市场短缺、依赖进口的车船用板、管线用板、桥梁用板、压力容器用板、家电用板等高档宽幅专用板材,大规格优质棒材、管材,轴承钢、弹簧钢、齿轮钢以及汽车轮胎钢帘线等特钢产品和金属制品,走“高、精、尖、特”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道路。
2.实行“项目进园、集群发展”的土地环保政策导向。通过土地预留、限供、不供等区别对待的土地管理措施,通过排污限额向已经依法设立、具备集中处理能力的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倾斜的政策,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钢铁骨干企业围绕重点优势产品,吸引社会投资同步建设深加工项目和“三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凡属同步建设、集群式配套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优先核准、备案,国土部门优先满足用地需求,环保部门优先办理环评批复。
3.实行“积极投资、抢占资源”的对外经贸政策导向。积极引导和支持现有钢铁企业尤其是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特钢企业组建投资联盟,在境外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共同兴办铁矿、废钢、炼焦煤、冶金焦等主要原辅材料生产供应基地,建设铁前项目,就地获取基础原料,化解远洋运输、基础能源的瓶颈约束。依照国家统一部署,通过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继续限制冶金焦炭、铁合金、生铁、废钢、钢坯等高耗能初级加工产品出口。
(四)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和调整,全省钢铁工业已经初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潜能正逐步发挥。根据依法行政、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要求,要努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促进钢铁工业健康发展。
1.组织实施钢铁工业三大工程。根据国家《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钢铁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本规划,会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制定具体政策和工作方案,引导钢铁企业积极参与实施产品创新工程、CDM示范工程和境外资源拓展工程。
2.定期编发钢铁产业发展报告。根据国家《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钢铁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抓住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加强组织实施,会同统计、环保、国土、海关、金融等部门和行业中介组织、工程咨询研究机构,定期编制钢铁产业年度发展报告,揭示钢铁行业发展动态、变化趋势,发挥预警矫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