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钢公司,发挥资源优势,实施精品战略。根据国家核准的宝钢集团发展规划和梅钢150万吨板材及配套项目,充分发挥自身拥有矿山资源的优势,依托宝钢集团一体化技术平台和项目建设、生产、研发等方面优势,以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调整产品结构为重点,加快改造工艺装备,积极开发生产冷成型用钢、结构用钢、汽车结构用钢、耐腐蚀结构用钢、石油天然气管线用钢以及薄规格高强度专用板,提高整体实力。到2010年,形成350万吨钢综合生产能力,成为重要的精品板材生产基地。
中天集团,依托重点项目,努力做特做优。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积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加快淘汰小型冶炼、轧制设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超高功率电炉炼钢能力,积极完善精炼工艺,调减长材产品,着力发展高合金钢产品,实现产品结构转型。以区域关联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收购兼并,在专业化基础上实现集团化和规模化经营。到2010年,初步形成300万吨优质钢生产基地。
2.加快业务转换,促进中小企业做特做精。全省中小钢铁企业数量较多,设备相对落后,技术水平较低,产品雷同和同质竞争现象比较明显。为避免社会财富严重损失浪费,要按照国家《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专业化分工原则,积极支持并推动劣势中小企业加快业务转换,具备条件的独立炼铁企业,通过更新改造,逐步向铸造生铁企业转变。具备条件的电炉钢“短流程”独立炼钢企业和工艺配置基本合理、规模较小的“长流程”钢铁联合企业,逐步由普碳钢转向特殊钢。小规模轧钢企业和其他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淘汰炼铁、炼钢、轧制能力的基础上,逐步转向金属制品加工。支持和鼓励中小钢铁企业通过业务转换、产品转型,在国家《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促进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允许的范围内,将现有中小规格高炉、转炉、电炉转用于铁合金、铸铁管、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
六、保障措施
(一)大力推进购并淘汰
按照《江苏省钢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07]73号),全面推进关停淘汰工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鼓励并大力推进收购兼并。积极引导、帮助企业科学设计企业分立、合并债务处理方案,并依法取得金融机构等债权方确认。
1.调整国有资产监管政策。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有进有退、进退有序”的原则,及时调整并确定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明确发展方向。对于在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大,竞争能力较差、发展前景不明的中小型钢铁企业所持有的国有股份,要依照法定程序,以挂牌、拍卖、协议出让等方式向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依法转让,促进企业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