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钢铁工业调整和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苏发改工业发〔2007〕636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精神,根据国家《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
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084号)和《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开展全行业调查研究,征求各市、省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江苏省“十一五”钢铁工业调整和发展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件:《江苏省“十一五”钢铁工业调整和发展专项规划》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十一五”钢铁工业调整和发展专项规划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原材料产业。为全面贯彻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精神,根据国家《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
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084号)和《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省钢铁工业加快发展,逐步成为全国钢铁生产基地之一,为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初步形成了基本满足当前需求的产业规模。2005年全省生产生铁2685万吨、粗钢3285万吨、钢材4328万吨,分别占全国8.13%、9.40%和11.66%,比2000年分别年均增长52.7%、39.7%和25.3%。沙钢集团产能达到1500万吨左右,南钢集团、兴澄特钢和淮钢集团等骨干企业产品结构得到优化,全省板带管占比接近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