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有毒或放射物品应独立存放并在明显位置摆设其加大标记。
(三)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
企业应保存有下列文件:
1.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有下列文件:所生产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或所生产产品适用的产品标准。
3.与生产产品有关的技术标准。
4.与生产产品有关的质量管理文件。
(四)生产管理
1.企业应制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并配备能完成该工艺的生产设备。
2.企业应制定生产过程控制和管理文件。
3.企业应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包括维修、保养以及使用,并对生产设备制定操作规程,在设备明显处标明设备状态。
(五)检验与检测
1.企业应具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检验设备,且其精度应符合检验要求。
2.企业应按照要求进行各项检验并逐项制定原材料验收规程、出厂检验规程;检验员均应经培训,能够独立、正确地完成操作。
3.企业应对检验设备(含计量器具)管理建立制度。
4.检验设备应按规定周期检定并有明显合格标志。
5.产品生产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配备相应的环境检测设备。
二、定制式义齿产品的管理分类
使用已注册的义齿材料生产的定制式义齿产品为Ⅱ类医疗器械,使用未注册的材料生产的定制式义齿产品为Ⅲ类医疗器械,产品类代号为6863-16,名称为定制式义齿。
三、定制式义齿注册产品标准的编写
(一)编写注册产品标准应遵照以下文件要求:
1.《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局令31号)。
2.《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国药监械〔2002〕407号)。
3.GPT/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范。
4.GPT/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5.注册产品标准审查的依据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定制式义齿产品质量基本要求》(见附件)。
(二)注册产品标准中,对定制式义齿的要求(标准中的技术要素),根据义齿的原材料、分类和使用要求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