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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3、自治区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主要是用于对地方和农民投入积极性高的县市给予补助,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 通过项目前期和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主要是部分地方对小项目重视程度不够,等、靠、要思想和包办代替现象仍然较为严重,片面强求配套能力低,没有真正让农民群众了解小农水补助资金及“民办公助”的用途和涵义,对农民群众宣传工作滞后。 相当一部分县(市)仍然按照以往项目建设模式做前期工作。 还有就是缺少县级农田水利建设综合规划作为县级农田水利建设的指导,选择项目的随意性和临时性问题突出,影响了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整体建设效应。

  4、部分地(州)对自治区小农水补助资金的用途、内容、意义没能很好的把握,选定的项目不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针对性不强。急需要田间配套的项目确定为量水设施建设项目,需要高效节水发展的项目确定为田间配套建设项目。大多数县(市)报送的项目,在立项阶段没有做可行性研究报告,缺少项目方案的比选和必要的投资估算,加之申报项目审查不严,没有因地制宜排序选项,增加了项目前期工作周期和工作成本,弱化了前期工作质量。

  5、在技术方案设计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一是项目所确定的技术措施缺少必要的方案比选,不能说明优化性。二是公式计算中参数选用缺少依据,设计理念趋于保守,采用先进技术措施不够,施工组织设计达不到实施方案要求的深度。三是部分设计套用以往的设计内容,不能因地制宜的进行设计,工程定型不准,工程量计算过粗,单价过高,造成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四是管理内容不具体,缺乏真实的水价核算,配套资金筹集措施不具体。五是概算不规范,多项、漏项情况较多,个别项目选用的概算依据不对。六是部分设计图纸不规范,图件和报告不一致情况较多。七是对土地平整、林带布设等内容设计深度不够。

  二、加强前期管理工作,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

  鉴于我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首次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划使用,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强化前期工作,使我区农田水利建设尽快走向有计划、有步骤的健康发展道路。

  1、各地(州)县(市),特别是各地主管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领导,要认真理解自治区小农水资金使用的意义,很好的利用自治区财政小农水补助资金,引导地方政府和农民积极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增加各方面的投入,特别是要积极落实好地方和农民配套资金及投工投劳工作,从面上全面推进各地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各地对地方及农民配套积极性较高的、项目前期做的较好的、工程建设管理较好的县、乡、村要优先考虑选择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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