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关于转发木垒县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重大意义

  农田水利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我县现有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大都建于 20世纪70至80年代,相当一部分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不完善,配套率低,欠账较多,对现有灌区全面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的任务十分艰巨。在人增地增水少的严峻形势下,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因而也需要更多的投入。但与此同时,近年来,由于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农民群众的投工投劳数量大幅度减少,致使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呈下滑趋势。农田水利建设滑坡,不仅直接影响当前的粮食增产,而且严重制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持续提高。因此,尽快建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齐心协力,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使自治县农田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以加快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起保障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原则

  1、坚持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原则。今后几年,国家将逐步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我县财政困难,因此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把加大政府投入与增加农民劳动积累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和引导农民尽可能增加劳动积累。

  2、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的原则。要严格区分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界限,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以政府加大投入为契机,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同时,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程序,控制筹资筹劳标准。

  3、坚持规划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要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把规划作为乡村两级组织农民出资出劳的必要条件和国家安排补助投资的重要依据,科学有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