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从矿产资源管理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坚持矿管工作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局“十公开”、“五禁令”,公开探矿权、采矿权办理程序和规定,在媒体或网上向社会公布矿业权有偿出让情况,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和完善矿业权有形市场。积极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建立相应的交易规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矿业权交易。凡符合规定可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一律进行公开有偿出让。对新设采矿权实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达100%。
  (四)加强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关规定,依法开展矿产勘查、开采和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杜绝无证勘查和开采,严厉打击非法开矿。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实行出让金“收支两条线”,切实杜绝矿产资源管理中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以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化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案件。具体措施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在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局和区县(自治县、市)局行政首长负责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的领导机制;明确专门机构,组织力量抓好指导、协调。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逐级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对落实情况实行定期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市委市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制度和落实上。一是针对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特别是矿业权管理以及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抓紧制定并实施《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纪律处理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探矿权、采矿权等行政审批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并实行公示、集体讨论决定等阳光作业工作方式,将矿业权出让计划、拟出让矿业权等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涉矿收费等严格执行集体决定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考核、监督和奖惩,对违法行政、滥用权力、执法不严、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照规定追究经办人、审核人直到批转人的责任;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投诉、检举等制度,在市国土房管局网上公布矿产资源管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违规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举报,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严把矿业权等的审批关。未按规定程序、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计划的以及安全、环保等敏感问题不符合要求的矿业权等申请,一律不予审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