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实行阳光作业。各区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主城区各交易所,要严格执行市国土房管系统为民服务十公开制度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对房地产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的项目、要件、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项目以及五条禁令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要在醒目位置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和区县两级房地产行政登记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实施考核、监督和奖惩。对违法行政、执法不严、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模式,逐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政务公开、效能考评、失职追究等制度。
(六)、领导干部要做依法行政的模范。市局副处级、区县局副局级以上和主城区各交易所所领导等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利用职权为开发商在提供土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交易登记、抵押登记、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批等事项中违规批条子、打招呼、走关系。倡导具体办件人员自觉抵制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理有关事项,用严格的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杜绝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
(七)严肃查处。对投诉和举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要及时调查,一经查实,坚决处理。重点要查处房地产开发用地规避招拍挂出让和假招标等徇私舞弊行为;查处为不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为要件不齐或有权属问题的房地产办理交易登记,为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办理抵押登记,为未达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办理资质证书等批条子、打招呼的违规违纪行为。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
从矿产资源管理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为核心,以矿业权市场建设为重点,坚持从规范行政权力入手,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从矿产资源管理源头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工作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找准源头的要求,全市防止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重点是:严格矿业权管理,切实做好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保护,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把好矿业权审查报批关,积极推进探矿权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矿业权出让的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稳定与发展,端正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严格依法按程序管理,加强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矿产资源管理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从事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