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继续坚决纠正征收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
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市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工作实际,现就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针对在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净化房地产市场为目标,以制度防腐为重点,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强化内部管理,使我局系统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工作人员更加廉洁,全市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秩序更加良好。
  二、工作重点
  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的工作重点是:在土地供应、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交易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等管理环节中,严格依法办事,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执行领导干部不得以批条子、打招呼等方式违规干预、插手土地招拍挂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杜绝违规从政行为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目标
  (一)严格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和公开交易制度。
  (二)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实行严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制度和预售许可公示制度,禁止违规预售商品房。
  (三)严格房地产交易登记。主城区全面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系统,其他区县逐步推行;并实行公开查询制度,主城区房屋交易登记情况实现计算机联网,使房地产交易登记科学、公开、规范。
  (四)严格房地产抵押登记。依法登记,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公示制度。
  (五)严格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批除房地产价格评估外,其他由行业协会负责,指导协会逐步实现自律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一是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主城区的房地产用地集中进入市土地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由市场的经济杠杆进行调节,严禁在土地交易中心外交易,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对土地招拍挂进行监督,派员到位履行监督职能;二是凡未达到《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发放预售许可证;主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公示除在重庆国土房管网上及时公示外,每半年在媒体上集中公告一次;主城区外参照执行。三是房地产抵押登记,主城区各交易所每月向市局报送一次,由市局在重庆国土房管网上公示,并在有关报刊上公告。五是在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交易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等行政行为中,均实行统一收发件制度。
  (二)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公示制度,提高审批公开性和透明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批责任制度,在赋予国家行政机关及审批人行政审批权时,规定其相应的审批责任,做到责任到岗,权责一致。建立审监分离制度,实行一审一监,一审一核。加强对部门内部的监督检查。建立审批分级负责制度。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决定申述、投诉、检举制度。对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能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