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落实《
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将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狠抓《规范》的落实,将监管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做到监管人员、监管任务、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四落实。要通过全面培训、细化任务、严格责任、摸清底数、专项检查等,使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达到“两清两无”,即对辖区食品经营者底子清、食品市场动态清、无监管盲区、零无照和无超范围经营,促进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真正落到实处。要按照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五个到位”的要求,加大基层工商所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促进工商所监管职能到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一级抓一级,对基层工商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逐所验收,确保基层工商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逐一落到实处。
(四)加强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退市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对食品质量的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从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和退市行为。要不断完善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质量监测,实施规范的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查处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省局计划在年内购置农副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首先在设区市的城区工商局进行试点,建立商品质量检测点和数据库,开展定点定时监测,不断提高商品质量监管水平。
(五)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抓好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认真清理积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要按照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通报质检、卫生等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