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市防指领导坐镇指挥,部署防台风工作,及时派出工作组到防御台风第一线,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御台风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安排防御台风专人值班。市防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防御台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下发市防指的防御台风通知,检查防御台风措施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做好开放临时避险场所及其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对山体滑坡或泥石流易发地带的监控,并做好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
市建设委员会:通知建筑工地加强避风措施,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脚手架、广告牌等加固,做好园林树木的防护加固。
市农业委员会:做好成熟农作物抢收工作和渔业、养殖业防护工作。
市商务局:通知商业及流通企业做好台风防范,加强商业公共场所管理。
市商务局:通知商业及流通企业做好台风防范工作,加强商业公共场所管理。
市水利局:组织力量加强对病险堤圩、水库、涵闸、在建水利工程的巡查,确保工程安全。
市教育局:通知受台风影响地区的托儿所、幼儿园停课。
市气象局:对强热带风暴的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及时报告市防指,必要时派技术骨干到市防指值班。
六安供电公司:确保救灾指挥现场的供电正常。及时修复受灾地区损毁供电设施,快速恢复供电。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4.3 防御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风力12级以上)。
市防指:指挥长坐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气象、水文、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防御台风紧急会商,召开市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印发防台风紧急通知。派工作组到防御台风第一线,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项防御台风工作。
市民政局:开放临时避险场所并告知公众,及时向市防指报告。
市建设委员会:及时通知施工企业在工棚、危房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市教育局:通知受台风影响地区的中、小学停课。
市水利局:严密监视水库、河堤、涵闸等水利工程的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险情、灾情向市防指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通知易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地带的人员迅速转移。
市气象局:加强台风动态预报,分析台风影响,派出技术骨干到市防指会商。
六安供电公司:部署电力系统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尽力保证救灾指挥现场的供电正常。
驻地部队、武警边防、消防和民兵预备役:根据需求参加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