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防御台风的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全市防御台风工作。
2.2 市防指职责
制定防御台风灾害政策、制度,组织制订市级防御台风预案,部署防御台风减灾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履行职责,组织灾后恢复及相关协调工作。
2.3 市防指办公室职责
承担市防指防御台风救灾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台风信息,向市防指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分析评估台风态势,提出防御对策和措施,向有关地区和部门传达市防指的防台风指令;负责防御台风救灾经费及用电指标计划安排和防御台风物资的分配、储备、管理和调拨。
2.4 市防指有关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防御台风及抗灾救灾的涉外信息发布工作,协调防御台风及抗灾救灾的新闻采访工作。
六安军分区:指挥驻地部队、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办理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人民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防御台风和救灾期间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防御台风有关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市经济委员会:负责协调工业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台风灾害地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工作。
武警六安支队:根据风情、灾情需要,组织武警官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灾情,做好受灾居民的生活救助安置工作;组织开展救灾捐款,储备灾民基本生活救助物资;管理、分配救灾捐赠物款,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防御台风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及应急经费下拨,并监督检查。
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御台风工作,确保排涝、供水等系统安全运行。
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御台风安全工作,保障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车辆畅通,组织抢修水毁道路、桥梁。
市农业委员会:负责掌握农业受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
市卫生局:灾害发生后,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