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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防御台风预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防御台风预案的通知
(六政办[2006]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六安市防御台风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六安市防御台风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市台风灾害防御工作,建立防御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和职责,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和社会事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防、避、抗、救”相结合。
  1.3.3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部门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1.3.4 坚持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3.5 本预案是市防汛预案的组成部分,其中,防御台风包括由台风引发的暴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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