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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研究拟定全市经济运行和工业发展的综合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有关经济信息。
  (三)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指导行业发展、行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研究制定工业行业规划、行业法规、行业标准等,并对其实施行业管理;联系有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医药工业布局和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园区建设。
  (四)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指导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的研制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五)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邮电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联合运输,做好全市铁路、公路、水运衔接和协调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布局和调整、企业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大型企业集团设立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办理工作;参与指导企业的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
  (七)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总量平衡;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化经营以及智力引进和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管和督查。
  (八)研究拟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生产和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培育和监管煤炭、石油、天燃气、电力等能源市场,协调解决能源生产和市场供需中的重大问题。
  (九)指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与改革,并负责有关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研究拟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指导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能,市经济委员会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市经济信息中心)
  负责委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车辆管理、安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委机关工作关系的协调与管理及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承办会议的组织和接待工作;组织有关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全市经济信息网络平台,负责全市经济信息征集、发布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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