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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关于建立六安市城区出租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预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关于建立六安市城区出租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预案的通知
(六政办[2006]65号)


金安、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制定的《六安市城区出租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六安市城区出租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预案
(市物价局 市交通局 2006年10月)

  近年来,受国际石油价格影响,国家多次提高成品油价格,对出租车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应对燃油价格波动影响,确保出租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皖价服[2006]197号)精神,结合我市城区出租车运营现状,特制定六安市城区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预案。
  一、出租车油价联动原则
  对应联动,合理分担,便于操作,确保稳定。
  二、出租车油价联动方案
  当93号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达到5.70元/升(含清净剂,下同)时,出租车经营者向乘客收取每乘次0.50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当93号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达到6.50元/升时,向乘客收取每乘次1.00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当93号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达到7.30元/升时,向乘客收取每乘次1.50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当93号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回落到7.30元/升以下、6.50元/升以上时,向乘客收取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每乘次1.50元下调为1.00元;当93号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回落到6.50元/升以下、5.70元/升以上时,向乘客收取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每乘次1.00元下调为0.50元;当93号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回落到5.70元/升以下时,取消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
  三、出租车油价联动程序
  1、当成品油价格变动达到联动方案设定的价位时,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局将迅速提出运价油价联动的具体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由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局联合发文执行,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为保持出租车运价相对稳定,出租车油价联动原则上以一年为一个运价油价联动周期。
  四、出租车营运成本监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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