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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06]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给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6〕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的,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得到惩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逐步好转;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切实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有效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药品质量更加可靠,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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