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06]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六安市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六安市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
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和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07年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宣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维护全市的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非法制造、买卖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药料的违法行为;
(二)违反《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三)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四)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销售或经营非法产品的违法行为。
(五)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