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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做好涉农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做好涉农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通知
(六政办[2006]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关于做好涉农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做好涉农价格收费管理
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市物价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服务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1、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利用文件、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粮食收购政策。通过农调户、物价监督员和县区物价局等多方了解粮食收购价执行情况,加大对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巡查力度,督促收购者按照政策规定价格收购,对低价收购、压级压价、扣斤克两等问题,及时纠正,坚决制止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管。继续落实我市生产的化肥出厂价格最高限价政策,严格控制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落实“本省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整车运输地产化肥,除高速公路外,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制作涉及农资市场的“收费登记卡”,减轻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收费负担。
  3、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减免政策。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促进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涉农收费标准有幅度的,按最低限标准收费,免收的要坚决不收,真正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把收费政策和减免政策监督落实到位。
  4、扶持民营企业快速发展。清理整顿县级以下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农业园区以及国家和省投资的农业基础设施、水利设施、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收费,积极试行“扎口收费”和“零收费”政策。在价格管理上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严禁以任何价格、收费方式阻挠或干预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严禁采取与本地不同的检验收费标准或重复收费刁难外来企业,切实保护乡镇民营企业利益,为发展乡镇民营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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