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政办[2006]72号)
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六发〔2006〕3号)精神,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力推行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和缺席默认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在一般审批工作中,强力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认制”。凡属部门审批的项目,除需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前置审批、上报上级和特殊事项外,原则上一律视为即办件,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申报要件具备但在承诺时限内未办结的项目,实行超时默认制,视为无条件批准同意并必须为服务对象办理手续,其相关责任由超时限单位承担。
在重大项目联合审批中推行“缺席默认制”和“超时默认制”,提高并联审批工作效率。由市审批办证中心牵头,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项目,严格按照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等审批方式进行运作,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对拒绝参与联审会或不接受审批办证中心协调的单位,审批办证中心按既定程序启动“缺席默认制”和“超时默认制”,即视缺席或超时单位意见为同意批准,其相关责任由缺席或超时单位承担。
二、推行首席代表制,试点进行“两集中、三到位”改革
实行首席代表制。各部门在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中,委任一人为本部门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授予或委托该首席代表对本部门进驻事项的受理和办理权,首席代表在授予权限范围内全权办理有关审批、审签和发证等工作。对某些确实难以委托全权办理的事项,首席代表负责督促本部门有关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须申报市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终审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首席代表负责提出初步审查意见。首席代表以部门名义履行相关行政职权,有关行政责任由委托部门承担。
试点进行“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政务服务中心试点进行“两集中、三到位”改革。选择1-2家政府组成部门试点,整合其内部审批职能,设立行政审批科(撤一建一,内设机构、编制、职数不变),在此基础上,将该科室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充分授权,专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从根本上解决“项目、骨干、授权”三到位的问题。
三、推进收费制度“四统一”改革,坚持阳光公开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