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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统筹抓好其它专项整治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季节,加强市场主体清查,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整治,严肃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放心农资企业评选等活动。加大对乡镇、行政村农资经营网点(门店、摊点)的监管力度,不断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建立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网络,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
  (十三)继续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遏制“地条钢”违法行为反弹趋势,加强对人造板、建筑用钢管扣件、水泥、涂料、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等产品的专项打假,全面实施“黑名单”制度,积极开展全国优质建材产品生产基地创建活动。
  (十四)继续开展以高耗能产品、“土炼油”等为重点的节能专项打假活动。对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耗能行业,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实行能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特别是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组织开展高耗能专项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达不到最低能耗标准产品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取缔土炼油违法活动。
  (十五)继续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煤炭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继续督导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煤炭及煤炭制品明码标价、以质论价工作;认真抓好热煤、电煤企业与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之间合同签定和兑现落实工作,确保煤炭及煤炭制品顺价销售和保质供应。
  (十六)深入推进土地、文化、出版、房地产、盐业、汽车及配件等重点市场秩序整治,依法整治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秩序。
  (十七)强化税收征管,有效堵塞税收漏洞,推进依法治税。组织开展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区域税收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利用做假账、账外经营、跨区域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等手段偷逃骗税违法行为。加强金融监管,打击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八)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加强价格监管。开展涉农、涉企、医药、教育、资源、环保、房地产、司法服务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涨价和乱收费行为。
  五、积极推进诚信新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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