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饲料管理
在高温、高湿期间,自配饲料或购入的饲料放置过久或饲喂时在料槽中放置时间过长均会引起饲料发酵变质,甚至出现霉变,影响禽畜健康。养殖场(户)应加强饲料管理,防止饲料变质,每次配料或购买饲料时,以一周左右用完为宜,在饲喂时应少量多次,采用湿拌粉料的更应少喂勤添,一旦发现饲料霉变,应立即停止使用,更换饲料。
五、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对畜禽养殖带来的危害
夏季是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高发季节,除了对禽畜棚舍造成损坏外,大量的雨水极易造成畜禽粪便随地流淌,污染环境,并造成蚊蝇孳生,引发畜禽饮水及环境污染,增加了疾病发生的风险。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根据天气变化及灾害性天气的预警要求,加固棚舍,及时清理禽畜粪便,加大灭蚊、蝇、鼠力度,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六、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一)、突出抓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各区县在继续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同时,要抓紧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工作。目前,我办向农业部申请调拨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正陆续到位,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免疫工作,优先对种猪和母猪开展免疫、再逐步扩展到其它生猪,最终达到全面免疫。各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免疫工作的指导,了解免疫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以求尽早解决。免疫结束后,要及时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监测工作。
(二)、切实加大生猪检疫监管工作力度。当前生猪市场行情较好,生猪大范围长途调运频繁。各区县要切实加大检疫监管力度,防止染疫生猪进入流通环节。一是要规范生猪产地检疫,严格做到到场、踏棚实施检疫;二是要加强生猪屠宰检疫,严格做到凭证入场、同步检疫;三是要加强道口检查,加大查证验物力度,并对车辆进行彻底消毒。四是切实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猪坚决采取“四不准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要强化监督检查,要重点开展对生猪养殖、运输和屠宰等环节的检查,严禁运输、加工和经营病死生猪及其产品,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