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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关于上报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上报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的通知
(晋卫医便函[2007]19号)


各市卫生局医政科: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上报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的通知》(卫办医发[2006]61号)精神,请你单位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变更情况进行汇总,通过《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导出数据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报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是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重要举措。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将《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项目投资的主要依据。但目前各地医疗机构数据上报工作中仍存在重视不够、数据不够准确、医疗机构数目不全等问题,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相关信息的准确提供。
  2.各市上报数据需包含辖区内采供血机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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