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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哈尔滨市200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除完成计划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外,对各区实施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进行立项审核、综合协调、指导服务, 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三、实施步骤 

  强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城市环境的长效管理,全力打好四大战役。一是打好“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城市环境爱国卫生综合整治战役,消除冬季遗留的垃圾山、冰雪堆,消灭卫生死角,整体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同步完成春植绿化任务;二是“哈洽会”前打好城市环境整体提升工程战役,重点开展交通、市容、市场摊区、牌匾广告、空车配货市场秩序等综合整治,实施火车站地区、秋林商圈、松花江沿岸、服装城周边以及群众生活区等重要节点和乱摆乱挂、乱停乱放等重点问题整治,努力打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三是打好群众生活环境整体提升工程战役,全面实施背街巷道照明、居民庭院改造和市民休闲健身广场建设,提升大众娱乐、休闲、健身的环境质量;四是以迎接国庆58周年为契机,打好整治死角、攻克难关的综合整治战役,重点对窗口地区、景观大道、迎宾线路、商业中心等重要部位实施集中整治,干干净净迎接国庆节,为城市进入冬季做好环境准备。

  四、保证措施 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充分发挥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评,组织重点整治项目建设,平衡资金,反馈信息”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理顺各区整治办和各职能部门在综合整治中的工作运行机制,依据职责分工,对全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目标责任体系。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会同市财政局依据工程进度核拨配比资金,监督工程质量。项目拨款要与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挂钩。

  (二)规划先行,坚持标准。 在深入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早规划、早设计、早论证,重点项目组织规划设计公开招标,充分听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提高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群众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严格建设程序,坚持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施工高质量,从规划设计、招投标、选材施工到竣工验收全程跟踪检查,确保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

  (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坚持突击性整治战役和长效管理相结合,制定完善城市环境管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范围和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配齐队伍,强化日常管理措施,加强监督,跟踪问效,目标考核,保持城市环境面貌常洁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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