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哈尔滨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和谐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哈政综〔2007〕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市建委制定的《哈尔滨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和谐杯竞赛活动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三日
哈尔滨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和谐杯竞赛活动方案
(市建委 二○○七年四月三日)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理念,提高城建重点工程现场管理水平,切实作到“为民工程不扰民”,我委组织开展哈尔滨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和谐杯”竞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文明城市目标,以“和谐杯”竞赛活动为载体,通过检查考评、兑现奖惩,调动各方建设主体参建积极性,提高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竞赛活动范围
此项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由市重点工程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城市管理局、交通局、各区政府、各县(市)政府、哈开发区管委会、群力新区开发办、哈供排水集团、哈物业供热集团、哈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市内河办等组织实施。道外二十道街跨江桥建设、三环路建设、何家沟整治、路网升级改造、土路和背街巷道改造、磨盘山供水工程、城市燃气管网改造、生态城市绿化等路桥工程,以及管网建设和园林绿化工程等城建重点工程,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竞赛活动。
三、竞赛活动内容
(一)维护社会稳定。 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征地拆迁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按期完成拆迁任务,确保工程顺利推进的同时,耐心答疑解惑,主动化解矛盾,避免群体越级上访;工程建设中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关心农民工生活,减少不稳定因素,保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