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六政办[20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皖政〔2006〕102号,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各地,为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并切实做好我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决策,也是全面掌握我市环境状况、摸清家底的重要手段。各县区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通知》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按照《通知》要求,市政府成立六安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协调调度等。各县区政府(管委)要相应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组织本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按省政府《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要把应由本级承担的污染源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请各地将污染源普查领导机构及普查工作方案于2007年3月底前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六安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六安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祥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应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德安(市环保局局长)
      郭希胜(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马德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克金(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继中(市经委副主任)
      武克贵(市农委副主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