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六安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3月1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建立清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清理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3月上旬-3月下旬)。各地各部门按照清理工作的政策界限,通过发放登记表、双向核查等方法,全面收集本地区本部门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对所主办或合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名称、依据、周期、是否收费等逐一登记、逐项核对,提出撤销、合并、保留的意见。
  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要求,属于撤销范围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保留的,要提出法律、法规依据或主要理由;凡未按规定及时申报保留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销。
  (三)审核公示阶段(2007年4月上旬-4月下旬)。4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将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其清理意见报送市联席会议进行审核,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5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本地区本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项目报批程序,严格专项经费开支。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于5月10日前向市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送清理工作总结。
  五、做好清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逐一进行审核,对照政策规定提出具体意见。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清理工作。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市编办要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市经委要对涉及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对所联系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组织开展清理;市民政局要配合做好对社团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市财政局要加强对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金管理;市人事局要综合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纠风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不认真自查自纠,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和要求进行清理,敷衍了事的,根据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政纪处分,并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负责同志的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公开曝光。市联席会议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督查。
  清理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市联席会议统一部署。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