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以下三类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
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清理工作期间,全市原则上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三、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市建立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编办、市经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8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下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牵头。
(二)联席会议组成及主要职责
第一召集人:吴力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召 集 人:王仁荣(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陈锡好(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郭之炳(市编办副处级调研员)
王家俊(市经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冯新利(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维武(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委副主任)
夏多富(市人事局副局长)
漆学富(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展清理,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分类甄别、研究处理撤销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履行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及主要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从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经委、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清理工作的组织、汇总、甄别、检查、综合等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领导机构成员名单、联络人等于3月10日前报送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传真):3379880。
四、清理工作的方法步骤
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的清理工作从2007年2月开始,2007年5月上旬以前完成清理任务。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