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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进行自治区环保产业协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进行自治区环保产业协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宁环发〔2006〕83号)


各市、县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环保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在自治区环保局党组的精心指导下和自治区民政厅社团组织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组织召开自治区环保产品展览会、开展全区环保产业调查、赴区外进行环保产业考察和推广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以及提供环保信息服务等工作,圆满的完成了理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按照自治区环保产业协会章程,至2006年初,第二届理事会业已届满。为确保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社团组织的有关规定等的要求,需进行协会换届选举,召开自治区环保产业协会理事会全体大会,产生第三届理事会,选举自治区环保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及成员单位,总结第二届理事会工作,安排部署第三届理事会工作。在换届选举前,原理事会成员单位和新申请的理事会成员单位应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单位登记表》(见附件一),理事会成员单位推举的理事应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登记表》(见附件二),自治区环保系统公务人员如要参加协会,应以个人理事的方式填写登记表。登记表填写一式三份,于2006年6月25日前报自治区环保产业协会。自治区环保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全体大会拟于2006年7月初在银川召开,会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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