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党风建设工作会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省委要求和省纪委的部署安排,省局决定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的主要内容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重温《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八荣八耻》、《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以及中央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纪律要求。
二、教育的主要方法
采取中心组集体学、党员会逐条逐章读、干部大会领导带头讲等,结合年终干部考核考评进行。
三、教育的时间安排
从十一月中旬开始,十二月中旬结束。
四、几点要求
1、各级工商局党组对搞好这次教育要高度重视,结合年终干部考核考评,认真进行安排部署,要明确主管领导,落实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2、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人人参加,不留“死角”。使广大党员干部人人熟悉廉洁自律规定,不断强化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结合全系统正在开展的争先创优、比学赶帮超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人人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增强宗旨意识,端正执法思想,转变工作之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这次集中性的党风廉政教育,要针对年底和年初节假日较集中,是各种不正之风问题的多发易发期,向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警示和提醒,防止和杜绝收钱送钱、收受有价证券、参与赌博、为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奢侈浪费、违反财经纪律、滥发奖金补贴、借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的发生。除了搞好教育,使人人都知道纪律规定外,一要坚决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二要严格监督,特别是对易发单位、易人人群,早提醒、早打招呼。三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问题一定要查明原因,凡因领导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的,除依纪处理当事人外,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