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流动文化服务系列。建设流动文化服务网,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到龙岗、宝安的边远地区和外来建设者集聚的地区,开展流动图书、演出、展览、讲座及电影等流动系列服务。
--建立网络文化服务系列。促进数字和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数字广播电视信息平台、数字电影放映网络系统、网上剧场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
10.推进数字文化建设。实施《深圳市文化局“数字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和完善“一中心、三个平台”,即数字文化数据中心和电子政务系统平台、“深圳文化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重点打造“深圳文化网”中的“文化政务”和“文化服务”两个子网,将“深圳文化网”建设成为一流文化政务和公共文化信息服务的品牌网站。推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文化执法信息资源共享。
11.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外来建设者、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权利。采取特别措施推进对特殊群体的文化服务,使其文化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完善对未成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继续推进“三推荐(推荐优秀歌曲、图书、影视作品)”、“四进校园(电影、美术、戏剧、交响乐进校园)”、“四净化(净化荧屏、出版物、网络、文化市场)等三大文化工程,为青少年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营造良好的公共文化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实施外来建设者文化服务工程。进一步办好“深圳外来青工文化节”,丰富节庆内容,增强互动性,扩大参与范围,使之成为影响力强、享受面广的全市外来劳务工的文化节庆品牌;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流动图书馆、流动展览、公益展演、公益讲座、公益电影等多种形式的外来劳务工专项文化服务;推动各区办好具有辖区特色的服务外来劳务工的文化活动,包括福田区的“外来青工才艺大赛”、罗湖区的“缤纷五月关爱外来建设者文化周”、盐田区的“来深建设者才艺大赛”、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的“外来青工文化节”等活动。
--完善对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开办市、区两级社区文化学校、老年文化大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指导、推进社区老年文化活动的开展;举办老年人常设性节庆文化活动。
--完善对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残疾人文化服务工程,组织举办适合残疾人的各种文化活动,提供专项的信息查阅、展演观赏及其他特色文化服务。
12.发展艺术教育事业。提高深圳艺术学校办学质量,巩固其钢琴、舞蹈等艺术教育学科专业优势,力争在2010年前成为国家级重点中专,为深圳培养更多优秀的专业艺术人才。
13.推进市民文化建设。依托图书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机构,开展市民文化艺术再教育活动,培育城市人文精神,提高市民的文化艺术素质。
四、全面推动文化创新,培育城市文化品牌
14.建立健全文化创新机制。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形成尊重文化创造、尊重文化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引导有力、激励有效、宽松和谐、活跃有序、不同主体踊跃参与创造的文化创新机制,营造有利于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文化创意、技能的环境。
15.加强文化理论研究与创新。紧紧围绕城市文化发展与市民文化生活的实际,以城市文化战略、公共文化政策研究为重点,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净福利指标体系、城市文化品牌、对外文化贸易、城市文化消费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努力形成城市文化理论研究优势和特色,发挥文化理论研究对文化决策的咨询参考和对文化工作的指导作用。
16.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扶持原创性作品,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深圳特色、深圳风格、深圳气派的,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
--繁荣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以舞台艺术为重点,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有3至5个优秀作品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或群星奖等国家常设性奖项。
--加强文学艺术创作。抓好各类文学作品的创作,精心组织和实施改革开放30周年文学创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