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突发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5〕437号)
三峡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要求,按市三峡水库管理局《关于分解落实2005年三峡水库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渝三峡水库发〔2005〕3号)文件精神,我局在《重庆市突发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重庆市三峡库区突发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专项预案,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